2017/02/26

作主門徒的路 主日證道 2017-2-26

主題:作主門徒的路 

講員:廖娟秀 傳道

經文: 1425-35節;1828-30節;
        可1028-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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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日證道點選:


檔名: #2017022602.mp3

路加福音 14:25-35:
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他轉過來對他們說: 「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是恨) 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,能蓋成不能呢? 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見的人都笑話他,說: 『這個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。』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,豈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? 若是不能,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。 這樣,你們無論甚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「鹽本是好的;鹽若失了味,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? 或用在田裏,或堆在糞裏,都不合式,只好丟在外面。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!」 

路加福音 18:28-30:
彼得說:「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。」 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兒女,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來世不得永生的。」 

馬可福音 10:28-30:
彼得就對他說:「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。」 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姊妹、父母、兒女、田地, 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,就是房屋、弟兄、姊妹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,並且要受逼迫,在來世必得永生。 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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