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主耶穌再來跟我有什麼關係呢?
講員:曹植茗 牧師
經文:希伯來書 9章28節、以賽亞書 59章1-2節
主耶穌再來跟我有什麼關係呢?
按着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
(希伯來書 9:27 和合本)
像這樣,基督既然一次被獻,擔當了多人的罪,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,並與罪無關,乃是為拯救他們。
(希伯來書 9:28 和合本)
●人人都有一死
1.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
2.第一次是處理罪。
但是對許多未信主的人來說,主只來一次。就是審判。
罪所造成的隔離
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,不能拯救,耳朵並非發沉,不能聽見,
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;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。
(以賽亞書 59:1-2 和合本)
隔絕的罪,要先處理
1.認罪
2.天天認罪
何人會死亡?答案1.忽略的人2.未曾聽到的人。
1.忽略、不聽從
所以我今日向你們證明,你們中間無論何人死亡,罪不在我身上(原文是我於眾人的血是潔淨的)。因為神的旨意,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。(使徒行傳 20:26-27 和合本)
2.不認識
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。那時,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,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。他們要受刑罰,就是永遠沉淪,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。(帖撒羅尼迦後書 1:7-9 和合本)
事件一:傳講
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
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,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
(希伯來書 2:3 和合本)
第一篇講道是對猶太人傳講的
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,高聲說:「猶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哪,這件事你們當知道,也當側耳聽我的話。你們想這些人是醉了;其實不是醉了,因為時候剛到巳初。
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:
神說:在末後的日子,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。
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;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;
老年人要做異夢。
在那些日子,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,
他們就要說預言。
在天上,我要顯出奇事;在地下, 我要顯出神蹟;
有血,有火,有煙霧。
日頭要變為黑暗,月亮要變為血;
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。
到那時候,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
「以色列人哪,請聽我的話:神藉着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、奇事、神蹟,將他證明出來,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。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,你們就藉着無法之人的手,把他釘在十字架上,殺了。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,叫他復活,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。大衛指着他說:
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;他在我右邊,叫我不至於搖動。
所以,我心裏歡喜,我的靈(原文是舌)快樂;
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。
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,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。
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,
必叫我因見你的面(或譯:叫我在你面前)得着滿足的快樂。
「弟兄們!先祖大衛的事,我可以明明地對你們說:他死了,也葬埋了,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裏。大衛既是先知,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,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,就預先看明這事,講論基督復活說:
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;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。
這耶穌,神已經叫他復活了,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。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(或譯:他既高舉在神的右邊),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,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,澆灌下來。
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,但自己說:
主對我主說:你坐在我的右邊,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。
「故此,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,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,神已經立他為主,為基督了。」
(使徒行傳 2:14-36 和合本)
事件二:我們信
耶穌進了房子,瞎子就來到他跟前。耶穌說:「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?」他們說:「主啊,我們信。」 (馬太福音 9:28 和合本)=信他能
便對婦人說:「現在我們信,不是因為你的話,是我們親自聽見了,知道這真是救世主。」(約翰福音 4:42 和合本) =遇見神
現在我們曉得你凡事都知道,也不用人問你,因此我們信你是從神出來的。」 (約翰福音 16:30 和合本)=信他從何而來。
神既然給他們恩賜,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;我是誰,能攔阻神呢?」 (使徒行傳 11:17 和合本)=信主者的記號,聖靈。
事件三:人數滿足
口裡承認,心裡相信的人數滿足
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,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,就必得救。
(羅馬書 10:9 和合本)
揭開第四印的時候,我聽見第四個活物說:「你來!」我就觀看,見有一匹灰色馬;騎在馬上的,名字叫作死,陰府也隨着他;有權柄賜給他們,可以用刀劍、饑荒、瘟疫(或譯:死亡)、野獸,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。
揭開第五印的時候,我看見在祭壇底下,有為神的道、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,大聲喊着說:「聖潔真實的主啊,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,給我們伸流血的冤,要等到幾時呢?」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;又有話對他們說,還要安息片時,等着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,滿足了數目。
(啟示錄 6:7-11 和合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