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/08/06

誰的奴隸 主日證道2023-8-6

主題:誰的奴隸

講員:王維瑩 老師

經文:彼得後書二章 12-22

講道連結:https://youtube.com/live/DjasXFVTYJA?

誰的奴隸

彼得後書第二章談論假教師,1-11節說這些假教師隨從肉身喜好,放縱污穢的情慾,藐視在上位者的權威,膽大任性,毀謗在尊位的,彼得說就是力量權能更大的天使,還不敢用毀謗的話在主面前告他們。彼得後書二章12-22節繼續描述假教師,雖然是講述假 教師的錯誤,對我們也是很好的提醒。

彼得後書二章12-22

v.12 但這些人好像「沒有靈性,生來就是畜類」(缺乏理性的牲畜,被生的天性),「以備」(為了)捉拿宰殺的。他們毀謗所不曉得的事,正在敗壞人的時候,自己必遭遇敗壞。

v.13 行的不義,就得了不義的工價。這些人喜愛白晝宴樂,他們已被玷污,又有瑕疵,正與你們一同坐席,「就以自己的詭詐為快樂」(沉迷於自己的詭詐)。

v.14 他們滿眼是「淫色」(淫婦,單數),止不住犯罪。引誘那「心不堅固的人」(不堅固的人),「心中習慣了貪婪」(被訓練成貪婪的心),正是被咒詛的「種類」(孩子引申)。

v.15 他們離棄正路,就走差了,隨從比珥之(-子)巴蘭的路,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(-先知)。

v.16 他卻為自己的過犯受責備。那不能說話的驢,以人「言」(聲音)攔阻先知的狂妄。

民數記二十二至二十四章記載巴蘭的事件。

v.17 這些人是無水的井,是狂風催逼的「霧氣」(雲霧),有墨黑的幽暗(指地獄)為他們存留。

v.18 他們說虛妄矜誇的大話,用肉身的情慾,和「邪淫的事」(自我放縱),引誘那些剛才「脫離」(逃出)「妄行的人」(在行事的錯誤)。

v.19 他們應許人得以自由,自己卻作敗壞的「奴僕」(奴隸)。因為人被誰制伏,就是誰的「奴僕」(奴隸)。

v.20 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,得以「脫離」(逃出)世上的污穢,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,他們末後的景況,就比先前更不好了。

v.21 他們曉得義路,竟「背棄了」(轉離了)傳給他們的聖命,倒不如不曉得「為妙」(更好)。

v.22 俗語說得真不錯,狗所吐的,他又吃。豬洗淨了,又回到泥裡去輥。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。

直譯:真實的諺語實現在他們身上:一隻狗回頭到自己的嘔吐物,一隻母豬自己洗淨了,又進入泥濘打滾。

 

我們來看這段經文說到的兩種人。

一、假教師和貪財的先知

12-14節用非常尖銳的話責備假教師,他們好像是缺乏理性的牲畜,被生的天性就是給人捉拿和宰殺。他們毀謗所不曉得的事,敗壞人,也敗壞自己。他們行的不義,喜愛白晝宴樂,他們已被玷污,又有瑕疵,與教會的人一同坐席,沉迷於自己的詭詐。他們 滿眼是背棄神的想法,不停犯罪,引誘信仰不堅固的人。這些行為不義的假教師,必得到不義的工價,這是指他們必得到該有的報應。

15-16節講假教師走的路,就是跟隨了先知巴蘭,民數記二十二至二十四章記載巴蘭接受摩押王巴勒的收買,前去咒詛以色列人,神的使者拿著刀在路上攔阻他,他騎的驢子看到了就閃躲,巴蘭打驢子,這樣三次後,神叫驢子開口說話,神也讓巴蘭看到了拿刀的使者。第17節說這些人是無水的井,不能供應人,沒有用處,他們也是狂風催逼的雲霧,轉眼就消失散去。

18-22節講假教師說話虛妄誇大,且用肉身的情慾自我放縱,他們應許人得以自由,自己卻作敗壞的奴隸。倘若他們曾經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,逃出世上的污穢,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,他們末後的景況,就比先前更不好了。他們曉得義路,但轉離了神的命令,倒不如不曉得更好。最後,彼得說他們像吃自己嘔吐物的狗,也像洗乾淨,又回泥裡打滾的母豬。

從這些描述,我們看到這些人隨自己的慾望,白天宴樂,敗壞自己和別人,貪財,說話誇大,引誘別人。他們曾經認識主耶穌基督,甚至蒙召傳道,但卻墮落到只能進入地獄的地步。

例:我1985-1988年在浸信會神學院讀書,沈介山老師告誡我們,靈命不是階梯式的往上提升,而是上上下下起伏不定的,不論多麼愛主和屬靈,在每個時候都可能跌倒。我從神學院畢業三十多年,對老師的話深有同感,越艱困的時候,信仰越好。

最近我介紹幾個朋友看蔡醫師寫的書《骨力自癒逆轉密碼》,他說的很有道理,而且引用很多聖經,也說他禁食禱告,不料一個朋友打電話來揭發他貪財好色。談起來,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,感謝神的保守。

二、不堅固的靈魂和剛從錯誤逃出的人

14節說到「不堅固的人」,「人」(psychē)這個字也可以翻譯為「靈魂、心」,因此也有譯為「不堅固的靈魂」或「不堅固的心」。這是說被假教師引誘的人,在信仰上是不堅定的,因為心不堅定,就容易被別人影響,成為貪心的人,而貪心是被咒詛的。他們成了「被咒詛的種類」,「種類」原是「孩子」,「孩子」或「兒子」在猶太用語也指同一類型的人,如同主耶穌說的「滅亡之子」(約十七 12)。

「貪」是十誡之一,牽涉到許多的罪,貪戀不屬於自己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、房屋、土地、錢財和一切別人的物品、貪食好酒、貪圖虛浮的榮耀、貪戀惡事,這都被看為如同 拜偶像,是神所憎惡的。在信仰上很追求的信徒也要留意,不要不知不覺陷入貪圖恩賜的心裡,最後竟然求助於亡靈來獲取這樣的能力,以弗所書五5和歌羅西書三 5都寫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,貪心的人裡面很可能是受別的靈引領。

例:索菲亞紀錄她得到的神明指示詩:萬魔幻象為何因?貪心一起萬魔侵,金銀財寶福祿壽,世人何時歸本位?

18節提到「那些剛才逃出在行事的錯誤」的人,這些人原來是作敗壞的奴隸,「敗壞」 是名詞,這些人原是被壞事控制的人,但是他們因信主耶穌得到自由,不料,他們又被假教師引誘,再回到敗壞的行為。以保羅的說法,他們原來是罪的奴隸,因信主成為義 的奴隸,現在又回頭犯罪,再次成為罪的奴隸。

古代的奴隸,整個生命都由主人掌握,工作婚姻宗教信仰等都是主人安排,聖經用當時人熟悉的奴隸制度,講述信徒就像一個屬於神的奴隸,要完全聽命於神,脫離被罪控制,才是真自由。加拉太書五1說「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,所以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隸的軛挾制。」不堅固的靈魂和剛從錯誤逃出的人都成為假教師迷惑的對象,求主幫助我們警醒,我現在是聽命於誰?有的人以為我們是自己的主人,從靈界的觀點,我們不是屬於神,就是屬於其他靈的勢力,我們不受神的帶領,就有別的靈來帶領我們。

例:靜下來聽,靜下來想,我要屬於神,我絕不受其他的靈或人左右。

假教師和貪財的先知終究是無法隱藏自己,我們終究也要面對神的審判,我是誰的奴隸?我聽命於誰?求神保守我們走義路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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